年金险是有避债避税这个功能,但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任何情况都是可以有这操作。
避税,只能用于遗产税,基本没有什么作用,毕竟我国没有开通遗产税这个规定。
避债,支持保险能够避债的依据,《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因此根据保险法四十二条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如果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人身保险金并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未指定,就需要作为法定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