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关系没有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
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
2.社会保险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
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原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个人应缴基数差额部分须缴纳至原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重新转回原单位。
【名词解释】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