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
2、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 ,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生继承时,应当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则直接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4、三种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 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