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健康源(202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6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疾病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恶性肿瘤可二/三次给付关爱金,还有少儿/男性/女性特定重疾、身故、疾病终末期保障,可领取住院关爱津贴。
天安健康源(202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被保险人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下列第2-10项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少儿/男性/女性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故意自伤;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项情形发生重大疾病、少儿/男性/女性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住院治疗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第3-7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3-10项情形之一发生重大疾病、少儿/男性/女性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住院治疗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