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人在厘订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具体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为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原则。 (1)充分性原则。充分性原则指所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金的赔付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和公司的预期利润。充分性原则的核心是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公平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指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一方面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寡应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年龄与性别等相对称。 (3)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指保险费率应尽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 (4)稳定灵活原则。稳定灵活原则指保险费率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信誉。 (5)促进防损原则。促进防损原则指保险费率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防灾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险人降低其费率;对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而对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险人实行高费率或续保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