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