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市人社部门最新签订的协议,自2015年1月1日起,广清两市互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凭证及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凡在广州与清远两地之间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将真正实现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参保人在广清两地均可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就改变了以往必须由参保人先在转出地打印参保凭证再到转入地申请转入的方式。以社保经办机构间的信息互通代替参保人的来回奔波,方便了参保群众,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
广清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接下来,两地之间将在更广更宽的社会保险经办领域如待遇核定认定授权、关系转移、信息数据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最终实现社保经办业务结果互认,信息互通,落实广清一体化战略部署,将广州成熟的社保经办模式、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优势引进到清远,使更多的参保人从合作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