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未来教育金保障条款是:
1.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过理赔,则可给付基本保额;
2.身故保险金:可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已经交付的保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这两者的较大者;
3.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经过诊断或鉴定符合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可给付被保险人全残时保险合同已经交付的保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被保险人全残时的现金价值这两者的较大者;
4.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可给付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给付比例规定为,0周岁至2周岁为150%、3周岁至5周岁为130%、6周岁至8周岁为110%、9周岁至12周岁为100%。
筑梦未来教育金免责条款是: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己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的2年之内自杀,但是自杀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