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可以申请退保: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扩展:交强险退保需要的证件资料如下:
1、交强险保险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保险单证
2、《终止强制保险合同申请书》个人车辆要被保险人签字,单位车辆应盖章
3、(依法注销、停驶、丢失、转籍、新车收回)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应提供同一标的重复保险的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