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种类也越来越多。楼道财产被盗是否理赔?李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并附加了盗抢险及现金、首饰盗抢保险。保单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12000元(其中现金保险金额为1200元)。保险期限自2001年3月1日起至2002年2月28日止。
我们一起来看看李某所经历的这起案例的事情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吧, 2001年5月23日,李某家被盗。经查勘现场发现:李某家的防盗门被撬开。丢失物品及现金有:数码照相机一部,珍贵邮票若干枚,高级皮鞋一双(放置楼道里),现金1000元,放在楼下院子里的自行车一辆。共计损失金额10000元。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则案例最后所出现的结果是什么吧,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是:经过核对发票发现,数码照相机为当年购买,所以不扣除折旧,按照原价5000元赔偿。由于附加了盗抢险及现金、首饰盗抢保险,依据条款对丢失的现金1000元全额赔偿。理算后的赔偿金额为:数码照相机5000元,现金1000元,共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