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分红型,2005)提供身故和全残赔付,特有严重疾病末期提前给付保险金,责任免除仅有三项,赔偿范围更广,还可享受公司经营分红。
终身寿险(分红型,2005)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