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构成:
(1)根据法律规定,参保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北京市,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职工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依照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的本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相关通知,具体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