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上海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到选定医院或开放医院(A类,中医,专科等)就医。
2.个人交纳部分住院子预付金,办理任院手续。
3.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与个人结清自费和自负部部分金额。
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