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多份保险产品是否可以同时理赔,需要看实际情况:
如果多份保险产品都是报销型保险,比如两份医疗险,那么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也就是说,医疗险A报销过后,医疗险B只能对A未报销过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两者加起来报销费用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所以,除非医疗险A和B的报销内容、报销方式等有所差异,否则其实是无法实现同时重复报销的;
如果多份保险产品都是定额给付型保险,比如两份重疾险,那么只要同时满足两份重疾险的理赔条件,就可以重复理赔,比如若小杨罹患恶性肿瘤,那么是可以同时申请两份重疾险理赔两份重疾保险金的。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身故保障理赔有限额限制,也就是说,虽然可以重复理赔,但是两份理赔金加起来的金额,十岁以下的不能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的不能超过五十万;
如果一份是报销型保险,一份是定额给付型保险,那么是互不影响的,只要能同时满足两份保险的报销理赔条件,就可以重复报销,比如若罹患恶性肿瘤,那么可以先用医疗险报销医疗费用,再用重疾险赔付一笔重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