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醒个体参保人员在当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
3月31日前补缴都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已支付保费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社保中断的责任属于用人单位而不需要劳动者自己担心续交以及滞纳金计算的问题,但是劳动者也应该尽量学习一些社保的知识以防用人单位借此来侵犯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