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养老保险补交政策来看,参保人在办理北京养老保险补交业务的时候,最低可以只补交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费,最多可以补交从1992年10月到补交时间的所有养老保险费。在办理补交业务的过程中,不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申请北京养老保险补交的参保人需要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
办理补交业务的时候,相应的缴费基数有三档,第一档是北京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第二档是北京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的60%,第三是补交当年工资基数的下限。
此外,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服刑期间、农转非之前、外埠户籍进京之前的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北京养老保险补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