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幸福世嘉保提供生存金领取,从第6年起到105岁,给付基本保额;从被保人65岁到90岁,保证给付,如果在此期间身故,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身故之日起尚未领取的生存金之和。提供身故金领取,如果65岁前身故,返还保费。65岁后身故,不赔付。
提供分红,投保泰康人寿幸福世嘉可享受泰康人寿的经营分红,可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还有一次性领取权,被保人65周岁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金,数额为基本保额的21倍,且必须要6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30天内行驶,过期视为放弃。否则被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