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单,又可以称作“批改单”,或者是“背书”。它指的是保险人为了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而出立的补充书面证明。
批单可以是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的批注,也可以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又或者是附贴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上。保险合同若是有批单,则以批单所规定内容为准。因为在保险合同当中,批单是具有和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而且批单的法律效力要优于原保险单的同类条款。
在保险单出立以后,只要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出立批单,也就是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权通过协议来更改保险合同的内容,只不过一般都是被保险人有更改保险合同的要求。从数据分析来看,批单大多数都是更改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又或者是转让保险权益,还有更改户名、地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