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如何报销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