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生成未领取的生存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那么生存金到底归谁所有呢?是不是可以直接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呢?
因生存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生存时已产生,因此不能等同于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生前未对该部分生存金进行遗嘱或遗赠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该部分生存金将变成被保险人遗产进行处理,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领取。
因此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仍需办理保全业务来领取“已生成未领取的生存金”,按照法定继承人所要求的手续进行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