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富年金保险C款(分红型)中长期年金理财保障,年年领取年金,犹豫期过后额外领取保险金,期满返本,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免交余期保费,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阳光财富年金保险C款(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年金理财。
保障期限:至80周岁。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1)本条款2.5 款1 中所列举的(2)-(7)项情形;
(2)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4)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5)因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等非意外伤害所致的感染;
(6)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