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残废、支付医疗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保障项目有身故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78.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构成条件是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由三个必要条件构成:
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这是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某被保险人平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感不适,忽于睡眠中死亡,不构成保险责任。
②被保险人于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废。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残废包括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废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③意外伤害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直接原因是指意外伤害直接造成了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近因是指意外伤害是引起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的最主要的原因。
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时,保险公司才负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