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津为例,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给予报销:
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5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报销60%;
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一年最高可报销到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