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汽车拥有者都被琳琅满目的保险所迷惑。谈到汽车保险,他们必须首先想到强制保险。强制保险是中国国家法实施的第一项强制保险制度。因此,强制保险自然是机动车拥有的保险。
有经验的车主永远不会忘记拥有汽车损坏保险。车祸是指被保险人或其被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时造成保险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赔偿的保险事故。就是说您要是自己不小心把爱车碰了剐了,或是别人造成的伤害但找不到责任人时,这个赔偿就是给自己的。需要注意的是,车损险应该按车价来投保,投高了造成自己保费的浪费,投低了则在需要时得不到合理的保险赔偿金。
第三者责任保险(也称“三责任保险”)也是车主购买项目之一。由于赔偿责任有限,最高赔偿金额为12万2000元,因此三责任保险可以在车主遭受更多损失时起到补充作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是指机动车下的被害人,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外,由于保险车辆的意外,造成保险车辆下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三责险是交强险的补充,无论是第三方人员、意外医疗、财产损失,交强险不够赔的,三责险都可以来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