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春少儿医保办理方法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适用对象
驻长春学校(幼儿园)全日制学生、符合长春市落户条件的新生儿。
二、缴费标准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75元,其中:个人缴费35元;各级财政补助40元。
低保人员中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应缴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25元,省财政补助15元,市、区财政各补助17.5元。
三、报销标准
起付线以上5000元(含)以下,65%
5000元至10000元(含),70%
10000元至30000元(含),75%
30000元至50000元(含),80%
患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中小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50000元至60000元(含),80%
四、如何办理
所需材料
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办理流程
1、学生儿童
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由幼儿园所在社区审核其参保条件并办理参保手续。
2、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工作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并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