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随心保两全保险(分红型)分红型两全理财保障,可享公司分红收益,合同期满按基本保额领取保险金。
阳光人寿随心保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