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对哪些情形属于“伤残”和哪些情形属于“全残”都有规定(具体以保险条款为主):
意外险的伤残:“伤残”包括281个细分项目。前文讲到伤残分一至十级,而这281个细分项目就是对应这十个伤残等级的。
定期寿险的“全残”:“全残”具体有8种情形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伤残”和“全残”虽然仅一字之差,保障却是天壤之别,所以如果买了寿险没有买意外险,就算是伤残中最严重的一级伤残,寿险也是不赔钱的。
建议定期寿险、意外险互相搭配,保障才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