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认真阅读了解政策,并在申请表中确认签字
3、符合参保条件1、2项规定的的各类人员,应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包括下列材料之一:
本人原始工作档案、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审批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等等
没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的,可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后出具证明
4、符合参保条件第3项规定的复员退伍军人,应有本人原始参军依据,原始依据应包括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等。无原始依据的,不能办理
5、符合参保条件第4项规定的的原编制内人员,应有本人原始档案,无原始工作档案的,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