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宽限期无需主动申请也不需要向保险公司打招呼,因保险合同宽限本身就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60天。
关于保险期宽限期的有关注意事项,现罗列如下:
1.在宽限期内,即时没有及时缴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需在给付金额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2.保险公司在缴费期内会以邮件、信件、短信、电话等形式提醒客户按时缴费;
3.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合同中止。在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保险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如果在中止后的2年内想要合同复效,除了补缴保费外,投保人还需缴纳一定费用的利息。
建议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准确理解宽限期,按时缴纳保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