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更换手续
申请材料:
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护照等)原件;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
受理依据:《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
受理内容:社会保障卡制作
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建议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
(二)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农业银行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
(四)社保卡管理科与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五)领卡人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收费(每卡25元)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3号或4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