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在2005年10月实施了《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向存款保险基金组织缴纳保险费,购买存款保险。目前,一些银行已经开展存款保险业务,被保障的存款范围一般为本人名下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保障基数最高为50万人民币。
目前参与存款保险的银行主要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类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具体存款保险标准可参见《关于商业银行存款保险金保险范围的规定》(银发〔2007〕120号),不同城市的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到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