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的设立。这里从从业资格、设立条件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从业资格。对保险经纪人的要求比对保险代理人的要求更高,因而,许多国家的保险法对保险经纪人的资格予以严格的规定。
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保险经纪公司从业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统一组织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凡通过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者,均可向中国保监会申请领取(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申请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交有关文件,包括: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上的政府机关开具的以往行为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两张。申请领取《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应当符合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申请前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设立条件。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最低实收货币资已支付保费为人民币l 000万元。应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持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经纪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1/2。应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