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轮胎赔付标准如下:
1.使用方在购买后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轮胎可以理赔。
2.对轮胎外观质量问题(国家标准允许的除外)在不影响产品使用价值,不危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制造方(或销售方)右与使用方协调解决。
3.按国家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从轮胎售出之日起一年内,胎面花纹磨损深度未超过原新胎设计花纹深度50%的,因制造问题而引起早期损坏的轮胎要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