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Mutualcompany)是保险业中特有的公司组织形态,是由预想特定风险可能发生的多数经济单位为共同达到保险的目的而构成的非营利保险组织。这种保险组织是一种中性的社团法人,即既不是公益法人,也不是营利法人。相互保险公司的社员必须是保险加入者,即一方面发生社员关系,另一方面又发生保险关系。社员与保险合同持有人是同一个人,但当保险关系终止时,社员资格也随之消失。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但其理事并不局限于社员,因而可以利用非社员理事的各种社会关系,便于促进业务的发展。 相互保险公司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经营方式在创立时须由社员或非社员共同出资,用以支付创立费用以及作为业务费用与担保资金。这种资金与股份公司用作业务费用与担保资金的资本不同,即不同于股本,而是基金,属于负债性质,于创立时借入,偿还时还需付利息。但是,这种基金债务与普通的单纯性债务也有所不同:其一是关于利息的支付必须等弥补了公司承保业务的损失以后才能执行;其二是关于基金的偿还也须等到全部创立费用与业务费用摊销完毕并减除损失补偿的准备金后,若还有同额的积存金,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