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