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费用如何报销?咨询内容:您好,我妻子快要生孩子了。她有深圳户口,在深圳缴纳过社保,产前备案和检查都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完成,我们想回东北老家生个孩子。我想问:我们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回国后如何报销生育费用?我们需要什么过程和程序?谢谢您!
回复内容:您好!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自出院之日起一年内,将下列资料报送社会保障机构医疗保险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核对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异地生育费用报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