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情况,请参见以下介绍。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成都市应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即观察期)。
2.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报销如下:
A、有资格报销--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B、保障为——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