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物等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房屋的保险金额可按照成本价、购置价、市价、评估价、借款额及其他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已支付保费。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室内财产中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 %),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机具等占25 %。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