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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交通出行意外险21款保障范围是什么?

21款太平洋交通出行意外险提供出行意外身故、伤残:30万元,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出行时发生意外伤害的,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身故的或发生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根据伤残程度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提供公共交通事故身故、伤残:10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自其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本次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身故的或发生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根据伤残程度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提供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身故、伤残:20万元和交通意外医疗(无免赔):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