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孕28周后不能投保
一般来说,孕妇保险的投保门槛较高,这是因为孕妇妊娠期健康风险较高所致。目前保险公司基本上都不受理怀孕超过28周的投保人。一般来说,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刚怀孕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后两个月才能受理。
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投保人,原则上也不受理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2、观察期不能投保
孕妇保险的观察期一般在90到180天之间。这段时间内投保人若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此怀孕后购买孕妇保险,等到观察期过了,孩子也已经生下来了,所购买的孕妇保险也就不能覆盖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因此也就丧失了购买的最初意义。
3、怀孕前投保
投保孕妇保险最好能做到未雨绸缪,在备孕期间就购买孕妇保险,这样才能做到保障期涵盖妊娠期。千万不要等到怀孕后再临时抱佛脚去购买。
怀孕后购买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产品可选择余地变小,二是保费较贵。及时买到了,也可能出现上述保障期不能涵盖妊娠期的感概,白白浪费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