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申报办法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申报,其中扣缴义务人可以是工作单位。
另外,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还有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和住房租赁合同等,而纳税人在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方面则不需要提供支出发票和额外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