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的遭遇并不是个例。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人数量约1.67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
每个失能的个体背后,都是为他们默默承担代价的家庭。
一旦生活无法自理,吃饭、穿衣、洗澡、上厕所都将是大问题。
老一辈,儿女多,压力还没有那么大;新一代,4-2-1的家庭结构,2个儿女供养4个未来几乎一定会失能的老人,将不堪重负。
然而,我们当前的社保体系,对此的保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医保着重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报销,对失能人士最重要的护理费却不在其中。
养老金倒是能够解决日常生活费。
如果养老金充足,比如在体制内,有些养老金能达到1-2万,有钱请护工,失能的问题还没那么严重。
但在现实中,李姐的情况才是大多数。
据统计,国内社保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0%,低于55%的国际警戒线。
体面的老年生活能否维持,尚不可知,再用养老金弥补护理缺口,肯定是不够用的。
如今,国家在现有社保体系中增加护理险保障,对所有人参保人来说,都是件好事。
那社保护理险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以我所在的深圳为例。
2020年11月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具体的保障内容如下:
从保障范围来看,是比较广的,失能病人最需要的清洁、饮食、睡眠、排泄物,都能兼顾。
费用并不贵,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1%进行缴纳。
比如深圳2021年月平均工资是11620元,每月就是11.6元,大家都能负担得起。
但是,总体的保障力度就差强人意。
首先,报销总额比较少
按照失能等级评定:
同时,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也越高:
那么最高按照2021年的平均工资,报销标准:
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这几千块钱,可能做几次上门护理,就完全花光了。
其次,上门服务也严重不足
居家的亲情服务,每周只有1次上门服务;
机构专门照顾,每周也是4-5次,每次2-3小时。
只能说稍微减轻了家人的压力,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可见长护险与医保逻辑一脉相承,都只是“保”而不是“包”,只能解决最基础的护理服务。
想要更好的护理服务,依然需要大力发展商业护理险。
深圳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