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六大原则有: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主要是指签订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人需要有利益关系;
2、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投保的时候,要跟保险公司如实报告有关事故的实际情况,不能存在有任何的隐瞒欺骗行为;
3、主力近因原则:当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只能以引起风险发生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最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来作为保险的赔偿依据;
4、损失补偿原则:具体是指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使被保险人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且损失补偿额度是以实际损失为准的;
5、代位求偿原则: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之后,被保险人也有权利向造成事故的第三方提出赔偿;
6、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指的是投保人在多个保险公司重复购买同一份保险,其索赔金额需要在各个保险公司之间分摊,且赔偿金额不能够超过被保险人的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