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寻找工作的时候会考虑保险等相关的福利待遇,所以许多企业有时会为一些员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这可以看作是企业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财务人员对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的会计分录应该做些什么呢?大多数新手财务人员不是很了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若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法定不可扣除项目,会计入账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并入员工个人工资收入,此时需要纳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代付商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等。第二种是企业负担这笔费用,这种情况下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整,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制作费用/管理费用等;贷:银行存款等
单位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可以报销吗?经研究.企业实际发生的不属于上述五项预提基金或经费开支范围内的其他职工福利类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但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
综上所述,该商业保险只要公司同意报销,即可入账:据反映,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则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如你公司为外资企业,则只要在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内,允许扣除、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应该在"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
以上就是对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