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悦定期寿险是中国平安保险旗下的一款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因疾病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每次合同效力恢 复)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按身故时本主 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因意外 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将退还您所支付的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 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