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分两种情况:1.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医院住院治疗的,达到理赔标准(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部分1万元以上的),在出院记帐时就自动同时结算重疾险费用了,不需要另外申请理赔;2.在非定点、非结算住院现金垫付的情形,先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报销完成后如达到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标准的,需携带医保结算单、社保卡、银行卡前往深圳市医保局各分局的重疾险平安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