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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值得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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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40种早期危重疾病、20种中症、100种重疾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疾病终末期、恶性肿瘤、身故、全残也有保障,

中华人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早期危重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10.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不包括“10.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2.5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1.5、2.4、3.2、6.1、8.1、9.2、10和11中灰色底纹背景字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