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可以买多份,但是在理赔的时候会有一定的限制:
1.如果是意外医疗费用报销,则不能重复报销,也就是说,若被保险人先用意外险A报销了一部分意外医疗费用,则再使用意外险B报销时,是不能对A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重复报销的,而只能对A还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2.如果是意外身故或残疾理赔,则可以重复理赔;
3.如果是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险金理赔,则加起来理赔的身故保险金,十岁以下不得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得超过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