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标的重要事实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所谓重要事实,是指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及保险费率厘定的事实。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由最大诚信原则决定的。保险人只有在投保人如实告知后,才能正确决定是否承保和厘定保险费率。因此,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人实现其权利的必要条件。我国实行的是“询问告知”的原则,即投保人只要如实回答了保险人的询问,就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2.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缴纳保险费是投保方的法定义务。投保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缴纳保险费。保险费通常由投保人缴纳,也可以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缴纳,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代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但他们并不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上的利益。 3.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和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