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和基本医保是否可以同时报销,还要看具体是什么险种,比如:
1.如果是定额给付型保险,比如重疾险,那么被保险人只要同时符合重疾险和医保的理赔报销条件,就可以同时理赔报销。例如:被保险人若是罹患恶性肿瘤,那么可以先用医保报销因为恶性肿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然后再申请用重疾险理赔一笔保险金,也就是说,重疾险理赔和医保报销并不冲突,两者在理赔和报销时是互不影响的,可以叠加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只是因为感冒而导致住院的话,那么一般只能用医保报销相关住院医疗费用,而无法使用重疾险理赔一笔保险金,因为感冒并不在重疾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2.如果是报销型保险,比如商业医疗险,那么商业医疗险和医保可以同时报销,但是不可以重复报销。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那么在使用医保报销了相关医疗费用之后,再使用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时,只能对医保还没有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不能对医保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重复报销,而且医保和商业医疗险加起来所报销的医疗费用,是不可以超过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的。
使用基本医保和保险同时报销时需注意:
一般来说,发生保险事故后,参保人应当先用基本医保进行报销,然后再使用商业保险进行理赔或报销,如果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都需要发票才能赔,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参保人可先用医疗发票原件在医保机构进行报销,并要求医保机构提供发票复印件并盖章;如果是医疗机构收费处统一将发票收走拿去医保机构报销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收费处提供盖章的发票复印件;
2.在医保机构或医院打印一张医保结算单;
3.在申请商业保险报销时,只需要出具有医保机构或医疗机构盖章的发票、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即可申请报销。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的医保机构可能不会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因此在交发票的时候,参保人还需主动说明需要有关票据用于商业保险的理赔报销。